


收费规则
四、认证收费标准
1 基本原则
1.1 获得财务收入的方式以不影响认证的公正性为原则;
1.2 财务收入来源为认证收费和其它正当收入;
1.3 认证收入用于维持机构认证活动的正常进行,实施有偿服务。
2 认证收费
2.1管理体系认证收费
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
序号 | 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(单位:元) | 备注 |
1 | 申请费 | 1000+(500(n-1)) | 初次、再认证收取,n为认证领域数 |
2 | 初次审核费 | 3000×审核人日 | 按HZSJ规定的审核人日执行 |
3 | 审定与注册费(含证书费) | 2000 | 加印证书副本,另收费 200元/套 |
4 | 监督审核费 | 3000×审核人日 | 现场审核时间不少于初次审核人日的1/3 |
5 | 年金 | 2000 | 第二年开始交纳,每年一次 |
6 | 再认证审核费 | 3000×审核人日 | 现场审核时间不少于初次审核人日的2/3。 |
2.2 服务认证收费
序号 | 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(单位:元) | 备注 |
1 | 申请费 | 1000+(500(n-1)) | 初次、再认证收取,n为认证领域数 |
2 | 初次审核费 | 3000×审核人日 | 按HZSJ规定的审核人日执行 |
3 | 审定与注册费(含证书费) | 2000 | 加印证书副本,另收费 200元/套 |
4 | 监督审核费 | 每次收取初次审查费的 40% | |
5 | 年金 | 2000 | 第二年开始交纳,每年一次 |
6 | 再认证审核费 | 再认证费为初次审查费的 75% | 审定与注册费(含证书费)、年金不变,免收申请费 |
7 | 预审费 | 预审费标准不超过初次审查费标准的 70%,不低于两个人日费。 | 适用于申请方要求预审时 |
8 | 验证/复审费 | 审查费按原费用 60%收取,免收申请费,其他费用不变 | 适用于对与审查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查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 |
注:1. 扩大认证范围时,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查的审查费按第 2 条标准收取,申请费免收; 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查时进行的,可按 2 条审查费收取标准同档次加收 1—4 个人日, 申请费免收,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,其后的监督审查费合并收取;
2.3各项费用说明
2.3.1申请费、审定与注册费、年金为固定费用;
2.3.2初次审核费、监督审核费、再认证审核费按审核人日计算;
2.3.3初次、再认证时免费提供中英文证书1套,证书副本或换证每套收取200元工本费。如果组织需要其他国家文字证书,则加收翻译费和证书工本费;
2.3.4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款时间见双方签订的《认证合同》;
2.3.5现场审核的交通、食宿费由申请方承担。
2.3.6 由于申请方的原因而需要增加审查时间时由申请方承担。
2.3.7 经现场审核/审查,如不能一次通过,需现场验证的,每增加一个人日 3000 元。
2.3.8增加监督审核/审查的费用,按照正常监督收,监督前15天缴纳。
3 审核时间的确定方法
3.1管理体系有效人数与审核时间

注 2: 认证机构的程序可以规定人数超过 10700 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。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 QMS 1 中的递进规律,与该表保持一致。
注 3: 同时参见CNAS-CC105 1.9 及 2.3 条。

注 2: 表 EMS 1 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,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。即如果画成曲线图,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,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。曲 线(以中级复杂程度为例)的起点是人数为 1 时对应 2.5 天。对非整数审核人 日的处理见CNAS-CC105 2.2 条。
注 3: 认证机构的程序可以规定人数超过 10700 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。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 EMS 1 中的递进规律,与该表保持一致。

注 2: 表 OHSMS 1 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的,而不是阶梯式变化的。即如果画成曲线图,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,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。曲线(以中级复杂程度为例)的起点是人数为 1 时对应 2.5 天。
对非整数审核人日的处理见CNAS-CC105 2.2 条。
新认证企业:自本文件发布后的初次认证企业,执行表 QMS1\EMS1\OHSMS1 相关规定。

说明: 需要增加人日的情况(在基本收费标准上加人日)
1 审查现场分散在不同地点,每多一处增加 1 个人日。
2 服务类型、提供过程复杂,加收 1—2 个人日。
3.3监督与再认证审核时间的确定
3.3.1监督审核的总时间应不少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1/3。HZSJ将策划每次监督审核时间,包括收集客户与认证有关的更新信息,以便考虑客户的组织、体系成熟度等方面的变化,以确定监督审核时间是否需要调整。
3.3.2再认证/复评的总时间应根据更新的客户信息考虑。如果再认证/复评组织的基本信息(如:场所、有效人数、覆盖产品、认证标准等)不变,则再认证/复评的总时间约为初次认证审核(第1阶段+第2阶段)时间的2/3。
3.3.3调整审核时间考虑的因素
在调整审核时间时,需要考虑下列因素(但不限于这些因素):
3.3.3.1增加审核时间的考虑因素:
a. 多场所或需要访问临时场所;
b. 审核需要使用汉语以外的语言;
c. 人员数量多、现场大的大型组织;
d. 覆盖着高度复杂的、特殊的过程或数量较多的互不相同的过程;
e. 受法规管制的程度较高(例如食品、医疗器械、医院等领域)。
3.3.3.2减少审核时间的考虑因素:
a. 客户不负责设计工作,或体系删减了标准的其它要素;
b. 与人员数量相比,现场很小且简单;
c. 体系成熟,如已取得了CNAS认可的相同认证标准的认证;
d. 覆盖过程的复杂程度低,如:过程仅包含单一的一般性活动(例如仅包含服务);
所有班次都实施相同的活动,且有适当证据表明所有班次的表现相同;
e. 重复性过程;
f. 产品风险很低;
g. 有一部分员工在组织的场所外工作,如销售人员、司机、服务人员等,可通过
记录审查来对其活动是否符合体系要求充分地审核;
3.4 管理体系认证覆盖范围变更的审核时间
3.4.1 扩大
管理体系认证扩大覆盖范围的审核,可分为现场审核和文件审核。扩大的审核时间应考虑所涉及的场所、审核依据标准、过程、产品复杂程度等因素。具体审核费用以双方签订的《认证合同》为准。
对于扩大场所、扩大产品生产过程差别较大、包括产品设计且产品结构性能等有变化、审核依据标准有较大变化等均考虑实施现场扩大审核。现场扩大审核一般不少于1个审核人日,并参照本文3.3.3条款考虑增减审核人日。若现场扩大审核与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一并进行,则现场扩大审核时间可减少0.5审核人日。
对于在已覆盖的范围内同类产品(包括规格型号)扩大,可考虑文件扩大审核。文件扩大审核的时间可参照本文3.3.3条款考虑增减审核人日,一般为0.5个审核人日。
3.4.2 缩小
对于在已覆盖的范围内产品(包括规格型号)缩小,审核人日无变化。
上一篇: 没有了